“光文化”的概念隨著科學技術的發(fā)展和人們認識的深化,逐漸為世人所認同。“光文化”的概念隨著當今社會的需求,逐漸被放在一個很高的認識地位并在實踐中廣泛地應用。“光文化”作為一個特有的概念,具有其豐富的內涵和廣泛的外延。
1. “光文化”具有厚重的內涵
1.1 “光文化”具有深邃的歷史性
光最早的含義來自太陽,太陽是光的源泉。自古以來人類把太陽看成神,就是因為光是大自然包括人類生存的必須。人類對光的需求是從人類誕生的那一刻開始的。人類為了自身生存的需要,就要有意識地把光留住,把光延伸。為了得到光,就產生了火把和油燈,從而使人類由原始走向文明,進而產生許多文化現象。
能產生光的燈具由原始的火把、油燈逐漸向燭臺、紗燈、琉璃燈進展,一直發(fā)展到今天的白熾燈、熒光燈及LED等等?v觀燈具的發(fā)展歷史不難看出,各朝各代為了豐富人類的生活,在光的技術和文化層面上做出了不懈的發(fā)明和努力。
“光文化”的歷史性還表現在漫漫的歷史長河中。人類表現歌舞升平、普天歡慶時往往把光作為一種象征和載體,通過光來表現歡悅、喜慶,用光來豐富歡慶時的氣氛。漢族八月十五的燈節(jié),彝、白等民族的火把節(jié),侗、苗等族的篝火節(jié)等,無一不是通過光來點綴節(jié)日的氛圍,同時用光把歷史的傳統和底韻發(fā)揚光大,流芳百世。
從歷史的軌跡中,我們還看到光和燈具還是一種等級和財富的象征。從古至今為了得到光而發(fā)明的燈具有著明顯的階級性和貧富差異。老百姓的燈具極為簡陋,通常使用油燈、燭臺等;達官顯貴和皇室帝王們使用的燈具不僅有優(yōu)美的造型,而且大量使用了貴重金屬,甚至產生過金燈和銀燈。為了永遠得到光,還有為亡靈引路的長明燈。
由此可見,光從人類初識至今,經歷了漫長的發(fā)展演變,其歷史性極為博大而厚重。
1.2 “光文化”具有明顯的地域性
“光文化”不僅中國在傳承和發(fā)展,世界各個區(qū)域都在享受和延續(xù),并且因地域的不同,“光文化”的含義也有所區(qū)別。
中國把“光文化”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加以光大。為了表現喜慶、歡快,人們往往通過光和色的濃妝艷抹來體現人文風情,諸如大紅燈籠,五光十色的宮燈和造型各異的繪畫紗燈及走馬燈、孔明燈等等,甚至舉寨同慶的火把節(jié)和篝火節(jié),以及現代社會中的景觀照明,總是在追求一種醒目、刺激的形式來表現中國的傳統和中國人的豪爽。
然而在西方,人們往往把本民族的斯文和莊重放在第一位,燈光通常把含蓄作為主調,追求意境和情調,其光色也比較單一,通常為白色和淺黃色。即使在歡慶的時候也只是點支小蠟燭,甚至過圣誕節(jié),也是將星星點點的小燈泡,裝飾在高大的圣誕樹上。
而在廣闊的非洲地域,人們對光的需求還僅僅局限在它對日常生活的功能作用。非洲有些偏遠部落,將光視為神圣的圖騰或祈福的偶像。非洲大陸因光照時間特別長,反而把人類自己發(fā)明的光淡漠了。
“光文化”地域性的差異與這些地區(qū)的地理位置不同有關,也與這些地區(qū)受教育程度的不同有關,還與這些地區(qū)經濟發(fā)展程度及人種、宗教、歷史等諸多因素的不同有關。
1.3 “光文化”具有明顯的民族性
“光文化”在不同民族中的傳承是不一樣的,這與各民族對顏色的不同認知度和不同喜好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。
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偏愛紅、黃兩色。黃色在歷史上曾被皇族獨霸,老百姓只能對紅色情有獨鐘。不論是結婚生子,還是喜慶壽宴,都是大紅的喜字加大大紅的燈籠,不僅服飾大紅而且還有大紅的彩帶,這就是特有的民族性。中華民族在“光文化”的傳承中通常是以紅色為底蘊的,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。
而西方民族大都偏好素色,結婚喜慶的婚紗是白色,禮服是黑色,就是婚車也被掛上白色緞帶,可見西方民族對“光文化”的傳承是以冷白色為主調。
“光文化”具有民族性還表現在一些偏遠地區(qū)的部落和民族,因其發(fā)展的滯后,對光的概念還停留在原始的狀態(tài),光在他們的意識中僅是夜間照明所依靠的工具,對他們而言,“光文化”可望不可及,與他們的生存選擇相比,“光文化”是微不足道的。
“光文化”的民族性還表現在一些民族對光色的偏愛和崇拜,例如穆斯林民族對于綠色的喜愛,因此其教堂的頂部都是綠色,晚間綠色光把教堂的拱頂照亮,也體現出一份肅穆和莊重。
“光文化”的民族性在一定意義講是相當嚴肅和認真的,尊重不同民族對“光文化”的不同認識和見解,是在這一領域工作的人們應予以深刻注意的。
2. “光文化”具有廣泛的外延
2.1 “光文化”具有科學性
“光文化”作為一種現象和理念,它本身是通過光的物理特性來展現和傳播的。“光文化”的媒介是光的本身,因此對光的認識和理解,也是“光文化”的一種延續(xù)。
光的物理現象有自己的計量單位,由發(fā)光體產生直至在人們的肉眼中反映出來,這一過程具有極強的科學性。同時,對光的強弱的研究,也是對“光文化”的一種探索。“光文化”由最初的亮起來,演變成高照度的通亮模式,再發(fā)展到現在明亮有序,這就是用科學的態(tài)度研究“光文化”的必然規(guī)律。
“光文化”由最初的照亮發(fā)展到現在的“文化”內涵,本身是用科學的手段達到的,如今在“光文化”中提出的節(jié)能理念,就是把科學與“光文化”有機結合在一起的結果。
光的物理現象,除了光強外,還具有光色的屬性。光的顏色可謂是五彩斑斕、五光十色。但是“光文化”發(fā)展也對光色進行了進一步的研究,人們研究光色對人類視覺神經的影響,同時也研究光色對人生理和心理的影響。
暖光色和冷光色對人的心理理念產生冷、暖的暗示;同樣,深光色和淺光色也會使人產生諸如遠近和輕重的錯覺;紅色光會使人興奮,綠色光會使人感受親情和溫暖,藍色光會使人感到幽靜和神秘。這些都是光的特質,也是“光文化”必須研究和探討的重要課題。由此可見,“光文化”不單單是一種現象和理念,其本身也具有很強的科學性。
2.2 “光文化”具有人文性
“光文化”自古就有。隨著人類文明的發(fā)展,“光文化”的表現形式發(fā)生著巨大的變化,從單一的局部功能照明到體現民族性和國家性的景觀照明,是一種質的飛躍,這些質的飛躍,都是圍繞著人類自身來開展的,換言之,“光文化”是為人類服務的,因此具有很強的人文性。
不同的民族對光色的喜愛是不同的,有的民族偏愛紅色,有的民族偏愛綠色,也有的摯愛海一樣的藍色。既然“光文化”在不同人種和民族間有著各自特定的含義和概念,那么,“光文化”在具體實施中就應該圍繞人類各民族的不同理念而進行。
“光文化”的最終受體是人本身。人眼對光的明暗、色彩等特性的響應時間和反映程度不是一成不變的。譬如人們對刺激類的光接觸太多,就有可能會產生抵觸、反感。同樣,光的強弱也會對人眼的敏感性產生影響,過強的光會產生光污染,損傷視網膜。因此,研究“光文化”,有必要深切了解人類本身對光的感知關系和接受程度,這就是“光文化”與人文的緊密關系。
2.3 “光文化”具有技術性
我們探討研究“光文化”的最終目的,是讓“光文化”得以發(fā)展,使其更好地服務于社會,服務于大眾。“光文化”如何通過光、光強、光色來表現城市的夜景、城市的繁榮、城市的歷史呢?其實在理論和觀念的指導下,還是要通過實實在在的技術設備和技術保障來實施。
“光文化”是通過光來演義社會和歷史,最基礎的器件是光源,無論是白熾燈、氣體放電燈、熒光燈還是LED發(fā)光技術,都離不開技術的范疇。
為了表現“光文化”的生動性,我們會采用各種光色的光源,采用各種配光的燈具,我們甚至會采用計算機控制的燈光變幻程序,也會采用光的遠程控制系統。為了表現“光文化”的先進性,我們還在節(jié)約能耗上采用最先進的技術來滿足社會不斷進步的需要。
“光文化”本身是一種夜間的光現象,是人們美化自身夜境的一種理性體現。為了使城市和人們生存環(huán)境無論晝夜同樣優(yōu)美和現代,我們在推行“光文化”的理念時,一定要把燈光設施的建設放在見光不見燈的基礎上考慮,這就需要和建筑設計師共同研究,實實在在地提高“光文化”的科技含量,真正做到“光文化”與“高科技”緊密結合,同步發(fā)展。
“光文化”作為新的理念,已被越來越多的業(yè)內人士所認同。“光文化”內涵的豐富與外延的擴大,是“光文化”發(fā)展的必然產物。進一步挖掘“光文化”內涵的深奧,進一步拓展“光文化”外延的廣博,應是我們長期研究和探索的課題。